金融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3-05


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哈商大〔2025〕45号)《哈尔滨商业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现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申请-考核”制计划优先配置原则,年度剩余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招考选拔方式使用。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以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成果等作为申请人素质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攻读硕士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考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受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规定。

(五)所申请博士专业须与硕士专业相关。

(六)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在申请前三年(申请日前三年的1月1日―申请日),申请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应届硕士生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相关的SCI收录或SSCI收录或CSSCI期刊或EI源期刊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学术论文要求已见刊或网络首发,CSSCI含扩展版需同时是北大核心期刊)。“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或国外高水平大学的毕业生可免除公开发表论文的要求。

(七)申请导师的推荐书和2名与申请专业相关具有教授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八)申请人外国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CET-4或CET-6成绩≥425分;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5分;

4.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0分;

4.GRE成绩不低于1300分(新标准不低于180分);

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6.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7.参加其他语种水平考试,成绩与以上英语水平考试成绩相当:

(1)招生专业外国语语种为俄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以上;在俄语作为政府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2)招生专业外国语语种为日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及以上者;在日本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考核形式及内容

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工作于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金融学院招生工作组另行通知申请人。

考核办法

(1)金融学院成立由5名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校内外博士生导师组成1名校外专家,4名校内专家,其中专家组组长为校外博士生导师。考核专家组就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的考查和综合评价,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金融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成考核意见,报研究生学院审定。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

(2)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各金融学院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3)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最终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金融学院的答辩考核公开进行,形成考核记录备查。

考核内容

“申请-考核”制公开答辩考核过程中申请人应重点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考核专家提问。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参考标准如下:

(1)外语(权重20%):考核申请人外语水平,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听力、专业外语等;

(2)专业基础知识(权重30%):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

(3)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考核申请人参与科研、现有科研成果情况,考核申请人科研思维、分析问题等科研潜质及创新创造能力等;

(4)个人综合素质(权重20%):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礼仪心理状况等方面。

工作纪律要求

1.考核录取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参加考核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有关规定,须签订保密协议书,对考核专家组名单等相关内容严格保密。

2.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导师、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考核录取工作。

3.考核程序要规范,考核过程要求全程录像录音,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结果由考核专家组成员和招生导师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请人。考核专家组要对考核结果负责。

4.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有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等,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金融学院进行考核的全过程应主动接受学校督察组的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四、录取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符合我校申请条件,通过学院(学科)专家小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予以拟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324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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