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接收推免生工作,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确保接收推免生招生公平公正,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六)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
(七)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八)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申请和考核程序
(一)申请人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于2023年9月29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同时向接收学院报送以下材料(详见学校官网通知):
1.《哈尔滨商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页和注册情况页);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inanceedu@163.com,纸质版材料根据邮件回执信息上交。
(二)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金融学院于10月10日前组织申请人完成复试,申请人按要求参加申请学院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确认接受待录取。
(五)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7日 15:00—17:00 金融学院0708
(二)复试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9日 09:00—10:00 金融学院0708
(三)复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9日 13:30—15:30 金融学院0708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金融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核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100分,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综合测试(70%)、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30%)。专业考核科目原则上按照《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规定的科目进行考核。
(一)专业综合测试(考试时间:60分钟)
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60分)
金融学 考试科目:证券投资学、货币银行学
金 融 考试科目: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学
(二)思想品德考核(考试时间:10分钟)
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考查考生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考察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10分)
(三)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
1.(考试时间:20分钟)面试答题形式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2.(考试时间:10分钟)采取面试形式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10分)
五、录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综合测试笔试6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36分;专业综合测试面试2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12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金融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62353 段老师
金融学院咨询邮箱:financeedu@163.com
金融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8177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
七、其他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在复试环节可采取多种方式了解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核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察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全面复查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学历学位情况,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三)已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否则将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列为全国统一考试考生。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执行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五)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
2023年9月28日